中国建筑召开公司治理专项行动、年度报告编制启动会

发布日期:2021-0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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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月1日,中国建筑在京召开公司治理专项行动、年度报告编制启动会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》要求,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推动公司在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,加快实现“一创五强”战略目标。公司总裁郑学选出席会议并讲话,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云林出席会议,董事会秘书薛克庆主持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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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会议介绍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背景和工作安排,部署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工作。

  就高质量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和2020年度报告编制工作,郑学选强调:

  要提高站位,充分认识做好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意义。提高治理水平能有效调动公司专注主业、扎实经营的内在驱动力,为公司健康发展、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基础。要把两年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与公司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六个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,互相促进,共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。充分认识做好信息披露对于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、展示公司形象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,充分展示公司在“十三五”收官之年取得的经营成果,为“十四五”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。

  要补齐短板,重点关注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。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抓住重点难点、讲求方式方法,从基础能力提升的角度出发,注重在制度、流程层面查找原因,及时堵住制度漏洞,完善工作流程,加强内部管控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。编制2020年度报告要积极响应监管要求,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,加强自愿信息披露管理,做好业财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,展示公司改革发展亮点和重点工作成效,形成良性的沟通互动机制,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
  要强化担当,确保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。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负有第一责任,要高度重视、抓好落实。特别要做到三个必须:必须追本溯源,掌握自查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底线要求;必须深入业务,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;必须注重留痕,建立工作清单,做好自查记录。总部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,要督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,以合法合规作为年度报告编制的底线要求,确保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  薛克庆在总结讲话中指出,要吃透政策文件要求,充分认识到新时期、新时代下本次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,将会议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;要建章立制落实责任,做到点位责任明晰、任务明确到人,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要求,加快建立健全上下沟通、日常工作、问责问效等机制;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,形成规律性和经验性认识,进行推广应用。

  公司领导、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、审计机构代表及常法律师代表在主会场参会;总部相关部门工作联络人,相关子企业、系统内各上市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在视频分会场参会。(企业文化部,董事会办公室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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