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建集团举办新《公司法》普法培训

发布日期:2024-0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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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15日,中建集团在京举办新《公司法》普法培训。独立董事马王军,纪检监察组组长、党组成员彭兴第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培训,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、总法律顾问、首席合规官吴秉琪主持培训。股份公司领导薛克庆、张翌、刘立新参加培训。

  本次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咨询小组成员刘俊海作专题授课,详细讲授新《公司法》修订的制度创新、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。

  会议强调,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新《公司法》对深化国企改革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,持续开展新《公司法》学习。要加快推进贯彻实施,准确把握新《公司法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,完善相关规章制度,形成有效管理的制度环境。要着力提升治理效能,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,科学配置各治理主体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加快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,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助力集团高质量发展。

  股份公司副三总师,集团各总部部门及子企业有关负责人等共计1.5万余人,分别在主会场及659个视频分会场参加培训。(党建工作部,法律事务部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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